和同事吃完火锅出来,正赶上放烟花,
同事很兴奋,称烟花是她最爱的。不屑。
觉得很奇怪,什么是最爱呢?反正我像是没有最爱的。
什么东西,无所谓。能入眼的都是还好。
至于烟花之类的只能看看,不可爱。虽然美,但短暂,稍纵即逝。
所以,看看就好。
况且,放来放去,也不外乎就那些,看的多了也就没了兴致。
凌晨三点多的时候,陌生的号码发来短信,内容很奇怪。
没细想,只简单发了“呵呵”过去。然后再转发出去,
等了好久没有回音,放弃。
想继续入睡,只是双脚冰凉,开始怀念LMM的电热毯。
警告自己,第二天一定要记得买。
可真正到了第二天,躲在暖哄哄的办公室里的时候,
早把什么电热毯不电热毯的忘到爪畦国去了。
于是乎,晚上继续发狠要买,第二天再继续遗忘。
好了伤疤忘了疼。
睡不着,就要想法消磨时间,先是听广播,调来调去,没有感兴趣的,
坐起来看书。半个小时后,手没了知觉。
于是哆嗦着爬起来,用热水泡手泡脚。
其实夜晚真的挺长的。
早上上班的时候又赶上放烟花,来往的人都仰着脖子看。
我没时间,要迟到了,匆匆走过。
今天似乎不是很寒冷。